_[ ]号
(被申请人):
(申请人)不服你机关的(具体行政行为)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,我们依法已予受理。
(需要停止执行的事由)。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,决定自年
日起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日前,停止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年
月
日
(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)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抄送:(申请人)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页
温馨提示: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书目,按 ←键 返回上一页, 按 →键 进入下一页,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。